首页>新房合同:利好业主 让开发商“无洞可钻”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6-16 15:10:00 作者:赵清新
引言:近年来业主维权事件屡有发生,房屋质量、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等方面是维权重灾区。然而,多数情况下开发商都会以"按合同为准"全身而退。原因就在旧的商品房交易合同难以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让开发商钻了法律漏洞,业主只能自己买单。201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本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本本》(GF-2014-0172),新版合同范本的发布或将改变这一局面。
新版商品房交易合同范本,增加了交房前的验房环节、明确了规划变更、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以及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等。我们来看看,新版合同规范给购房者带来了哪些利好。
利好一 楼盘配套设施详细写入合同
足球场变成草坪、绿化变为停车位……许多业主都经历过,买房前的承诺和买房后的实际情况截然不同,找开发商和物业都以各种理由不予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本》(GF-2014-0171)第四章第十条(二)的规定,将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完成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并书面承诺达到规划标准。如果未达到上述条件,还将写明处理方式。
点评:由于我国的售房形式大部分是预售,因此许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看不到现实的住宅配套和环境,仅听到了售楼顾问所说。现状多是"承诺"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业主们也是有理说不出。新版合同范本将配套设置明文写入合同,这种"口头约定"不再存在。
新闻链接:万科全国多楼盘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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