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合同:利好业主 让开发商“无洞可钻”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6-16 15:10:00

利好三 将交付环节的验房步骤写入合同

目前,市场上商品房交房过程普遍存在混乱现象,交房流程几乎是走过场。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购买首套房的业主,因为不懂流程规范,大多在开发商的"忽悠"下接房:没有质检人员陪同验房、先交物管费再拿钥匙看房、先签字后验房等等。这些"霸王接房条款"让许多业主糊里糊涂的接房,并且为下一步的装修和入住带来许多麻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本本》(GF-2014-0171)第六章第十一条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商品房进行检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点评:交房流程混乱,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常见问题,许多购房者在交房环节栽了跟头。新版合同的规定,让开发商浑水摸鱼的伎俩难以得逞,也让购房者把好买房程序的最后一关。

新闻链接:协信精装房变劣质房

据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出台过去一个多月,市场推广情况如何?记者走访某楼盘了解到,目前都是统一使用重庆市房交所的格式化合同。记者登录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看到,提供下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也没有更换。对于新版合同的推行,某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并不看好,"合同是开发商定的,购房者还不是签字、按手印,新版合同意义不大!"

近几年,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纠纷案件呈爆发性增长,许多购房者买房之后开始维权、整改,大大降低了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信心,也让许多房企深陷名誉危机。新版商品房交易合同的出台,规范了地产商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购房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从长远看,商品房交易的规范也有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新房合同:利好业主 让开发商“无洞可钻”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6-16 15:10:00
近年来业主维权事件屡有发生,房屋质量、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等方面是维权重灾区。然而,多数情况下开发商都会以"按合同为准"全身而退。原因就在旧的商品房交易合同难以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让开发商钻了法律漏洞,业主只能自己买单。201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本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本本》(GF-2014-0172),新版合同范本的发布或将改变这一局面。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