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2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
2月7日,据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将于2022年2月26日起施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共有产权住房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1月31日,澎湃新闻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公众号看到,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回稳,青海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当前促进消费工作的十条措施(简称“措施”)。
1月27日,澎湃新闻从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安徽省下发《进一步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若干措施》,推进春季大宗商品消费。
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新规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1月24日,据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该市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计划、建设标准、区域布局、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以及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和审批做了规定。
当下人们越来越关注居住环境的舒适度。那么,您对居住的社区满意吗?完整居住社区应该是什么样?什么样的环境更适合居住?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相关指标和要求。
据银保监会网站25日消息,2022年银保监会工作会议1月24日下午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强调,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
《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1月26日发布,在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以及其他领域,推出24条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1月25日,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月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官微获悉,2022年1月19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会议。
2022年各地房贷政策的调整动作,自开年便渐渐有了声响。
据住建部消息,1月20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后,上海市政府今天举行记者招待会。市长龚正在回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进情况的问题时表示,解决好超大城市住房问题,必须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
据住建部主管的《中国建设报》消息,1月20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21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全系统要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
1月18日,上海出台《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及申请门槛、配租规则、租赁价格、支付手段、租赁期限等细节。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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