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都是英文,但伟哥博学多才,帮你们翻译一下:大意就是:
新界大埔区地段第221号土地有环保团体提出司法复核,政府是带条件拍卖,买家付款后得默默等候司法程序走完,政府胜诉才能开发。要是政府败诉,则原银奉还,不带利息。
关键是,香港是法制社会,这种扯皮的官司动辄几年的打,如果时间长,各种利息损失,都会导致成本提高。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7条:
1.政府不承擔任何因法律程序所招致的任何損失
2.發展商如要延長土地發展完成期限,須要被徵收補價
3.政府未來進行斬樹工程或渠務工程勘測前,須交環評,並向申請人預先通知
4.申請人已揚言發展商若斬樹會再申請禁制令,地皮或未來幾年都難以發展
5.申請人若繼續上訴,有機會抗爭至終審庭,地皮可能數年內不能發展
6.一旦申請人勝訴,由於政府難以收回地皮,或因此會產生更多訴訟
7.一旦申請人勝訴,屆時地盤即使已開始動工,發展商就要面臨停工的風險,至於停工損失,發展商可依從民事訴訟程序,向政府索償。
2:地块具体素质如何?
地政总署早前公布招标出售大埔荔枝山山塘路住宅用地。地皮地盘面积约405760平方呎,指定为私人住宅用途,最高可建楼面面积约1152824平方呎,地皮本于去年11月截标,受临时禁制令影响,政府延至本月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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