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信信托11.6亿绿城玫瑰园 “脱盘”路径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4-23 07:35:00 作者:包慧
这是一个正在解救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浙江温州乐清绿城玫瑰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个号称总投资四十多亿元的楼盘,股东结构复杂,除了绿城集团与一批当地的企业主,背后还有数百名小股东。
当地市场的逆转以及民间借贷信用构架崩溃等因素叠加,此项目在引进中信信托接盘过程中,因为资金的运转等因素,股东与股权不断重组,最终依然没能改观资金链运转困局。导致股份多番流转,引发股东间系列矛盾。
4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最新获悉,该项目其实到今年8月才到期,但是中信信托由于感觉到有风险就选择了提前退出。目前中信信托对该项目的处置已完毕,拍卖所得款项已经到中信信托的监管账户,近期即将分配,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能够得到保障。
一场拍卖,将中信信托在温州乐清绿城玫瑰园的一个房地产信托项目所遇的困境浮出水面。
乐清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绿城”)向中信信托申请的人民币11.6亿元的贷款截至2015年3月 9 日仅归还3.2亿元,尚余8.4亿元未能还清。
由于乐清绿城违约未偿还贷款,触发了合同的监管条款,中信信托和乐清绿城的股东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中信信托决定采取拍卖的方式,对乐清绿城98%股权及中信信托对乐清绿城23.67亿元债权以拍卖方式转手,3月17日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杭州君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君尔”)最终以11.2亿元拍卖价竞得。
4月7日,中信信托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拍卖合理合法,竞得人就是乐清绿城的原股东。目前拍卖标的的资产交割正在进行当中。同时,该信托产品受益人的利益已经得到保障,并将如期得到兑付。”
而对于中信信托在温州的房地产信托的规模问题,中信信托则表示不方便透露。但是,中信信托表示,公司在温州的其它房地产项目均在正常运行中,没有出现类似的风险问题。
4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最新获悉,该项目其实到今年8月才到期,但是中信信托由于感觉到有风险就选择了提前退出。目前中信信托对该项目的处置已完毕,拍卖所得款项已经到中信信托的监管账户,近期即将分配,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能够得到保障。
4月21日,中融国际信托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乐清绿城项目为事务管理类信托,根据该信托计划,目前杭州君尔100%的股权已经转移到中融信托名下,但是根据保密协议,中融国际信托不能透露委托人等详细情况。
原股东接手信托98%股权
据中信信托声明称,拍卖依据是其与乐清绿城公司、乐清绿城公司原全体股东等相关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全部合法有效文件(另附),拍卖符合《合同法》、《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程序公开、透明。
拍卖结束后将由中信信托公司与竞得人君尔投资公司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包括但不限于乐清绿城公司98%股权变更手续、股权质押手续以及本项目土地抵押解押手续、再抵押手续等。
工商资料显示,竞得人杭州君尔属私营法人独资公司,其独资法人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而此前乐清绿城股东之间的争议焦点,即在于部分乐清绿城的原股东联合中融国际信托以较低价竞得项目。
4月21日,中融国际信托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乐清绿城项目为事务管理类信托,根据该信托计划,目前杭州君尔100%的股权已经转移到中融信托名下。
所谓事务管理类信托,也叫“通道类业务”。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定义,事务管理类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交付资金或财产给信托公司,指令信托公司为完成信托目的,从事事务性管理的信托业务。这类信托业务由委托人驱动,信托公司一般不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的管理运用,包括股权代持、股权激励计划等。
通常,该类信托设立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公司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而对于乐清绿城项目的委托人是谁,中融国际信托表示由于保密协议不方便透露。
但知情人士透露,该委托人就是乐清绿城原有的股东之一,杭州君尔这个公司只是该交易结构中设置的一个主体,因为信托要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需有一个主体来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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