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供大于求
通过刺激房地产投资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是房地产市场相对短缺,但遗憾的是,这个条件已经不存在。
中国住房消费水平已经超越了经济增长所处阶段。从全球看,各国住房消费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呈正比例关系,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人均住房占有面积大。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占有面积(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8.7平方米增加到2013年的35平方米,已经超过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与人多地少的中国国情不匹配。
从城镇人口增长情况看,城镇住房的供给大于人口所致的住房需求。从2013年的农民工监测报告看,截至2013年底,我国农民工人数是2.69亿,其中只有0.9%的人实现了在城市购买住房的愿望,其余都是由所在单位提供免费居住场所或租房居住。真正对城镇住房市场有影响的是城镇户籍人口自然增长,这部分人口每年增长约220万,新增加约100万套的住房需求。另外,城镇住房的更新改造或改善性需求每年约400万套。因此,城镇每年的实际新增住房需求约500万套,而2013年我国城镇住房供给是1300万套,住房供给远大于住房需求。
刺激需求 减少供给
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保持经济的合理增长速度,笔者认为政策可在几方面有所作为。
应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性规定,对房地产市场可以进行适度刺激,但不宜进行强刺激。已经有不少城市出台了取消住房限购的措施,这些措施是正确的,可以减缓市场恐慌气氛,缓解房地产投资的过快下滑。但鉴于住房消费已经超越经济发展水平及住房投资已经偏高的事实,刺激政策不宜过强。否则,市场正常机制就会扭曲,房地产市场风险集聚,不利于经济稳定和金融稳定。
应减缓棚户区改造和其他类型保障型住房的投资力度。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将完成3600万套保障型住房的建设任务,今年棚户区改造将完成400万套。然而,大量保障型住房建设将进一步加剧市场供过于求矛盾。当前住房市场已经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正确做法应该是减少供给,增加需求。多年来我国房地产调控思路都是增加供给,抑制需求,现在应该调整房地产调控思路,“刺激需求,减少供给”应是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尹中立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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