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人”还是“多数人”?
目前房产税的定位模糊不清,征的是国民税还是少数人的调节税,仍未有明确说法。
按照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目前房产税主要是面向个人新增的多套住房,或别墅等高端住房征收,覆盖人群少。
上海规定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以及外地户籍新购住房,按交易价格的70%征税(以后按评估价),税率为0.4%-0.6%,免税面积为人均60平米。
重庆的征收对象则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确定税率为0.5%-1.2%,免税面积为100-180平米。
社科院去年曾经发布一份报告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收房产税,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此方案一出立即引发广泛质疑和争议,不少人认为免征面积过低。
“房产税不能每一套房都收,如果每一套房都收,且不论农村人口,城镇中至少60%的人没有这笔钱,他要交这笔税就要勒裤腰带肯定问题很大。”原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在税收座谈会上表示。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也称,目前房产税的定位模糊不清,征的是国民税还是少数人的调节税,这是个关键问题。如果是国民税,见房子就征收,那反对的人太多了。如果定位为高端的税,那么反对的人就少了。
贾康给出的方案是从住宅高端及增量为主来入手。除了这些策略要领外,十分重要的是需要给中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阶层和“先富”阶层都吃定心丸:中国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决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而且还应当借鉴日本模式,明确地给所有人留出至少“第一套房”不实征的“基本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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