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存在争议
吴晓灵认为,在政策意图和税收标准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推广房产税,全国会产生多种不同的税种。
除了上述原因外,部分学者、相关官员和业内人士亦对房产税改革提出诸多质疑。其中包括开征房产税的合法性。
现行的房产税是根据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开征的,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当时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针对个人的房产税才开始被提及。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针对房产这样一个家庭重要资产进行征税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而且税收制度应该由全国人大制定。过去因为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度变化比较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很多税收制定权交给国务院。
“一个税,在政策意图和税收标准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推广下去,全国会产生多种不同的税种,因此应该尽早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吴晓灵此前公开表示,房产税这样一个涉及13亿人生活的税种,应该交由全国人大讨论。
吴晓灵认为,虽然将之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可能会导致房产税出台时间推迟,但是税政讨论的过程,就是全民统一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知道有这样一个税要出来,也会对自己的消费行为适当考虑,起到抑制过度消费和投机的作用。”吴晓灵说。
“这么多老百姓的钱怎么不需要立法机构介入就成?”耶鲁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志武[微博]曾在微博上发表观点称,税是上容易下则难,一旦有房产税就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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