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通州今起执行商务公寓限购 三类人将受限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05-05 22:54:00 作者:王迪 王莉
地产中国网快讯 5月5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5月6日起,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含商务办公和配套商业)项目的销售将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传言已久的商住限购终于坐实。
其中,对于近期销售异常火爆的商住公寓产品,《通知》指出,三类人群在购买商务型公寓时将受限: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而对于新建商业和办公项目,则规定要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继通州住宅限购之后,此次出台的升级版限购政策力度非常大,表明了政府为避免通州利好成为房价爆发上涨的借口的决心。升级版的通州商住限购,因为要求企业购买,将影响起码60-80%的成交。以住宅成交看,在2015年8月升级限购后,北京通州区住宅成交从之前的单月1000-2000套,下调到了500套上下,跌幅达一半。而对于商务型公寓来说,目前只有部分项目有,主要存在于运河核心区,市场占比不足5%,大部分项目的公寓类规划为商业或者写字楼,未来这些项目都需要销售给企业。
不过,张大伟表示,目前通州市场的整体库存较少,而且最近几年土地供应少,据统计,通州目前库存的商改住项目数量在6000套左右,潜在供应大约在1-2万套,整体看,对项目的价格打压不会太冒险。但成交量的大幅度下调,将抑制价格快速上涨的可能性。
以下为政策全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含商务办公和配套商业,下同)项目销售,在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12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关于通州区商务型公寓
(一)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通州区商务型公寓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二、关于通州区商业、办公项目
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文件发布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原规定执行。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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