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等级规模重组,特大城市阵容“缩水”
引人注目的是,在质量和内涵要求下,我省城市等级规模也展开相应重组—— 至2030年,全省将形成2个特大城市、15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28个小城市和540个镇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陈小卉透露,2个特大城市将是南京和苏州;15个大城市是无锡、常州、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江阴、昆山、常熟和张家港。
这与2012年时我省提出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目标已有所不同,当时我省曾提出,到2015年全省将形成11个人口超百万的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35个中等城市、7个小城市、730个镇;到2030年,盐城、镇江、泰州、宿迁、常熟、张家港也将跻身特大城市行列。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在这一通知下发前,我省共有10个特大城市,而对照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从现状来看,全省57个城市中,大城市以上城市共10个,其中特大城市只有南京。”陈小卉说。
记者了解到,7月29日,《苏州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召开评估专家咨询会,会上透露消息,苏州将按照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标准探索总体规划编制改革,比如将探索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用地布局的规划、表达和管控方法;探索公共中心体系构建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方法和措施;探索城市更新(包括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业用地更新等)的规划方法等。
“城市规模重新划分,只不过是让各城市先‘对号入座’,而在分档之后,接下来还需进一步量身定制各城市的发展目标和路径,并不是说归在一个档的城市,发展思路也是一刀切的,继而也才能确定各自的人口引导政策。而对江苏来说,仍需引导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发展。”施嘉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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