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划分新标准:未来或现十个超大城市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11-21 08:02:00

国务院上调城市规模标准 未来或现十个超大城市

国务院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

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为中等城市;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为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此前,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是市区(不包括市辖县)的非农业人口总数,在统计工作中主要分为几组:100万人口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100万为大城市;20万~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过去的划分标准是按照市区非农业人口来划分的,现在非农业人口的概念已经不再用了。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采用的是跟世界接轨的标准,但中国的国情跟发达国家不一样,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很多普通地级市甚至县级市都达到了50万以上人口,这在国外就是大城市,但在中国显然不是,因此调整城市标准也是为了符合城镇化的需求。

新标准有啥用?

那么重新划定标准会有哪些影响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牛凤瑞告诉本报,我国现有的很多政策都是根据城市规模来制定,比如一直在限制特大城市的建设用地供应,那么何谓特大城市,按照过去100万人口以上就是特大城市,但现在这些城市还处在发展过程中,远没有到需要限制发展的程度。再比如我国新型城镇化提倡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按过去的标准,只有50万人口以下的才符合放开落户的标准,但现在范围就大了很多。

此外,像轨道交通建设与否也跟城市规模息息相关。比如目前修建地铁所使用的标准仍是200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即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城区人口应在300万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GDP达到1000亿元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每小时3万人以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货币的贬值,GDP和财政收入这2项指标有太多的城市已经达标,但城区人口始终才是最重要的考量指标,因为没有一定规模的人口聚集,就没有相应的交通流量,修建地铁也就没有必要。正因为如此,除了因为顾及修建地铁影响地下泉水的济南之外,目前主城区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已获批修建地铁。也就是说,新标准中的Ⅰ型大城市基本都满足修地铁的标准。

贵州省政府参事、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认为,东部一些普通地级市尽管经济总量比较大,但这些地方中心城区很小,很多产业和人口都是在下属的县市和乡镇,修造地铁相对缺乏必要性。像中西部一些省会如贵阳、兰州等城市的GDP总量尽管不大,但作为省会城市,也是交通枢纽,城区人口比较多,发展空间也比较大,修造地铁就很有必要。

不过,在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看来,在调整城市标准的同时,政府应该努力做的是如何将包括教育、医疗等在内的公共资源均等化,让更多中小城市也能吸引城镇化的人口,而不是仅仅简单地限制大城市的进入门槛。

例如,在广东,除了广州和深圳严格控制外,其他城市都放宽了落户条件。在福建,除了福州和厦门两个中心城市,其他城市也都放宽了落户条件。

丁长发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我国公共服务资源往往由行政等级决定,大城市集中了最好的教育、交通、医疗、文化等资源,相应的产业也比较发达,对周围形成明显的“虹吸效应”。因此,尽管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提出要严格限制大城市人口规模,发展中小城市,但人口向大城市聚集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如果不做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公共资源、产业向中小城市倾斜,而只是限制大城市的用地、人口规模,那么未来人们仍然会往大城市走。”丁长发说,在限制用地规模的情况下,大城市的房价仍会进一步上涨,生活成本会更加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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