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现场验收
“我家窗台、二楼阳台门、音响开关等扫尾工作到现在还没完成,百安居也没有按照合同派人到现场进行验收。”谢鸣说。
对此,周琼告诉记者,合同中牵涉到的装修项目已完全竣工,做过现场验收,有客户签字。
“字应该是在百安居龙阳店付款时签的,”谢鸣说,“当初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是2013年1月17日,但百安居施工队队长费五喜希望我提前把装修尾款支付给百安居,这样百安居就可以将工资支付给施工队工人,以便他们安心回家过年。同时,他答应,没有完工的部分会继续做。基于这种情况,我将尾款于2012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给了上海百安居龙阳店。但是,付完款后,百安居对没有完成的部分不再进行施工,也没有派人到现场验收。”
一个路由器四次未装好
此外,谢鸣还投诉称,百安居对其收取了600元安装弱电(包括无线路由器、中央音响系统)的费用,但无线路由器四次都没装好,中央音响系统也被搁置,在这种情况下,百安居既不肯退款,也不开发票。
对此,周琼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确实收取了600元安装费,可以提供发票。考虑到信号问题,我们建议他换一个设备。如果他买一个新的路由器,我们肯定能够把它装好。
“无线路由器安装四次都不成功,这说明他们工作有问题。”谢鸣愤慨地表示,“现在他们提出要换路由器,这是推卸责任,即使是换,也不必等到失败四次之后,而且这个路由器也是按照百安居要求提供的。”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市嘉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杰,魏杰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装修质量问题具有隐蔽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各方都很难举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就需要一方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指定的专业机构对装修质量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最终确认是装修公司的责任,则装修公司不仅要承担返修责任,且要承担家具搬移、保洁清理等相关费用。综上,对于谢鸣来说,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比较可行的方式。
“悔不当初!”谢鸣称,“当初选择百安居,主要是考虑到他们是大公司,有外资背景,谁知他们的质量如此不可信,服务如此糟糕,非常失望。”
短评:在目前的消费环境下,看品牌,更要看“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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