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知己知彼:二手房买卖现实中的10种常见骗局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2-28 16:29:00
7、“一条龙服务”设陷阱??中介替你办理过户、网签,你觉得省事?想得简单!很多人不清楚在网签前,中介可以单方面在自己的操作系统内给买卖双方进行“草签”。“草签”与正式网签的区别在于被“草签”的房子处于待审核阶段,只有中介在自己的操作系统内点击“网签确认”键后,该信息才能正式提交到建委房产过户主管部门的网站系统内,完成网签的全部操作。
“草签”的副作用在于,一旦交易房屋被“草签”,如果房产中介拒绝解除,买卖任何一方很难单独通过主管部门自行解除。因此,在交易中,买卖中的任何一方,为了防止对方毁约“跑单”,就会伙同中介“草签”,导致另一方被捆绑在不利境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你最好在合同条款中加以约束。
8、过户乃“惊险的一跳”??在办理购房资质审核、房屋价值评估、网签、公证授权、银行贷款签约、解抵押、缴税、产权过户等事项之前,任何一方同一天连续三次拒接对方电话或24小时内未回复对方电话,而导致前述事项无法按预定时间办理的,你就要当心了。
买卖房产,除了双方本身密切配合之外,还需要相关第三方的大力协助,因此在这个环节中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欲想逼迫另一方答应涨价或降价的要求,另一方往往会陷入无计可施的被动局面。而到了房屋所有权转移阶段,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过户”阶段,常被称为“惊险的一跳”。这一步的完成标志着交易所涉的房屋所有权人,由卖方变成了买方,在整个交易中买卖双方主导地位由此发生变化,由卖方主导转变成了买方占据有利地位。正是因为这些特殊性,这一步极易成为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矛盾的爆发点。
9、当心“恶人先告状”??在买卖双方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时,如买方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数额支付购房款,则丧失催告卖方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即过户)的权利。若在前述情况下,买方仍用各种方式催促卖方配合办理过户,则卖方在收到其催告通知后,便可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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