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税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反对房产税并非替富人说话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2-06 09:23:00
新京报: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依赖度高会产生哪些问题?
许善达:如果8毛5中有3毛5需要中央政府给钱,那么省长、市长实际上很难工作。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中央政府给钱的速度和规模与其支出的速度和规模不匹配,所以只能倒着花。哪笔钱着急先给哪里,等中央的钱来了再补回去。
新京报:这个问题应当如何解决?
许善达:有两个解决办法。首先中央可以上收一部分支出责任。比如社保体系全国统筹,地方政府就不用支出这部分了;或者法院垂直管理,中央财政把钱给最高人民法院,然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划拨给省、市、县级的法院。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
我认为地方对中央的依赖程度不能高于20%。
第二个办法就是财力和一定的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所谓一定的财权是指地方政府要有一定的税收自主权。比如在房地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地方政府根据供求关系自主确定税率而且由地方税务局征收。所谓财权,在收入方面,包括一定程度的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
中央与地方之间应该形成这样一个财政格局。中央能控制地方,不能退回到1994年以前中央依赖地方的旧体制;同时地方又有一定的周转能力,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不宜超过20%。
消费税可为地方主体税种
应当把现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与车购税一并改为地方税。这样零售环节就有消费税和车购税。
新京报:地方政府能否控制好税收自主权,不会乱收乱花吗?
许善达:这是税制设计的问题。比如在房产税的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什么样的房子该征税、税率多少等都让地方政府自己制定,不合适再改。消费税如何设计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有关,像鄂尔多斯和温州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税率不可能定高。
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权并不是坏事,下放给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是符合中国实际的。那种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就会分裂国家的观点得不到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经验的支持,关键是中央地方分权的体制设计。
新京报:营改增后,地方政府的财力会减弱?
许善达:对。营业税是地方最大的税种,营业税改的增值税100%归地方;其他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成。长期下去,这个局面是无法维持的。
比如企业重组,交增值税的企业可能与交营业税的企业合并,合并后的税收分成要如何划分?所以最终增值税一定是同比例分成,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营业税要减掉一部分,确定中央和地方的分成后又划归中央大部分,地方又减掉一部分。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和比重都会缩小。这样的格局必然进一步提高地方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这是与当前中央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的方向相悖的。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