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管社区”试验田
上海建保障房“大居”可追溯至1996年住房制度改革,上海开始探索商品房和保障房双轨机制,于1997年推出全市首批平价房。翌年,上海成立经适房发展中心。
2009年,上海加快规划大型居住社区基地,2009年和2010年成为基地规划的滥觞期,分别出炉15个和23个基地。
在房价回升的“十二五”初期,国家在2011年年初抛出1000万套保障房指标,市政府寄望于保障房平抑上海房价,促进上海楼市健康、稳定发展,由此,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上海市在2011年,曾有市委、市发改委、市社工委三股力量介入到“镇管社区”模式的调研中,探索这个模式是否能常规化复制下去,以及是否有必要成立街道。如果按5万人成立街道的标准,很多大型居住区无疑符合,但受限于街道与镇政府的平级关系,最终没有成立街道。
2011年11月举行的上海市社区工作会议上,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的殷一璀对《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该文件于当年通过)做了说明,该讨论稿明确表示,要探索推进“镇管社区”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接合部地区和大型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镇建制的优势,一般不另设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承担起社区管理的任务。
为了弥补镇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上的不足,航头镇鹤沙航城社区中心开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通过去年9月的网上招标,目前有4家社会组织进驻社区中心,在并不豪华的小楼里,它们各自派驻一两个人办公。
对于张鸿和胡德明来说,他们认为请这些社会组织来一起办公,恰恰也能让自己“像学生一样向他们学”。
“政府购买服务”在浦东新区已实行多年,据可接触最早资料来看,2006年,该区有关部门委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近6000万元,并专门组织8个政府部门和13个社会组织集中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位周姓主任告诉本报记者,“政府购买服务”无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均由各级政府自行委托、购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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