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 经济参考报:“小产权房”暂无新政 三中全会或迎来破题契机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金,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此方案再度引来市场关注。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住建部官员表示,在三中全会之前有关小产权房政策走向并不确定,因此难下定论。接近国土部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关于小产权房的相关口径并未发生变化。实际上,国土部曾多次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我国已在部分地区对清理小产权房工作进行试点,“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工程师邹晓云建议,以一种利益诱导机制,追缴土地增值税等方式,让这部分小产权房以市场化的途径进行流转。或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纳入当地保障房程序。
全联房地产商会名誉会长聂梅生也指出,在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进行小产权房入市试点,使小产权房转变为可合法交易的、以自住为主的、特殊性质的“商品房”,其根本属性并不是大产权房,而是类似于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保障房,从而扩大城镇住房供给来源。另外,把小产权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部分存量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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