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房屋不在红线内 照样被强拆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08-12 10:36:00

这是一栋“奇特”的房屋。行政复议时,政府认为它不在征收范围,甚至房主没必要提起行政复议。但在征收公告中,有关部门又把它划进了征收范围,还给出了补偿方案。

该房屋的主人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206号的胡战东,他的房屋被征收与长沙市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

8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数十起行政诉讼挡不住强拆》之后,多名黄兴北路棚改项目被征收人联系记者称,与开福区福源花园公寓的情况类似,他们的房屋不在划拨用地的红线范围内,但是同样被征收了。

此次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出台后长沙的第一个较大工程。不过,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部分地方政府对该条例的理解存在问题。

多个被征小区被指不在红线范围内看到2012年3月的房屋征收公告,胡战东的妻子曾顺华有些意外:7年前被划入某投资公司拆迁范围但没有拆迁的房屋,为何现在被纳入了棚改项目的征收范围?

胡战东的家是一栋4层老宅。2006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沙一家投资公司。公司虽办妥了拆迁手续,但由于没能与胡战东等11户人家谈妥补偿,直到开发的楼盘已开始销售,房子仍未拆除。

“按理说,我们是在公司建设项目的用地内,不属于棚改工程。”曾顺华说。

今年3月,胡战东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及黄兴北路棚改工程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但是,复议被驳回。

驳回的理由是,胡战东的房屋未在该决定书划拨土地的红线范围内,因此,他与决定书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这不恰好说明,我们不属于征收范围吗?”凭着这份决定书,胡战东一度让部分征收人员无话可说。而此时,同处该公司项目用地的一些老房屋已被拆除。

不过,事情在5月发生变化。曾顺华看到,有关部门在当地媒体点名刊登了对她家的征收补偿方案。这让她不解:既然已承认房屋不在红线范围内,为何还要继续征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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