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房企未交土地增值税数百亿 加强征管防流失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28 08:15:00 作者:方问禹 徐岳 叶锋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当前楼市调控的一个方向,就是通过增加房企资金压力,促使其加快推盘力度,防止捂盘惜售。但“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数额庞大,意味着房企可以通过延缓纳税的方式将这部分现金流占为己有,为其在与购房者博弈中占据主动、保持房价坚挺提供了强力支撑。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等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税务部门对房企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政策过于繁杂,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征收成本大、力度小,土地增值税拖延清算现象较为突出。
一是清算周期冗长,容易导致清算不及时。一方面,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且分期进行,全部项目完成前,某些清算项目的开发成本难以确定;另一方面,已符合清算时间,即转让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的原则是把未售部分的成本剔除,这就存在二次清算的需要。但二次清算可能存在适用税率不一样的情况,势必对税款造成影响。如果对项目全部重新清算,将再次耗费人力和时间,加大税收成本。
二是清算过程复杂,诸多扣除项目难以准确计算。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规定,扣除项目必须是纳税人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凭据的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共配套设施等成本难以准确确认的情况。
天津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复杂,企业自身都无法搞清楚,必须要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为了完成清算,核实成本,企业必须细心留下房屋建造中的发票和合同,但还是有一些费用没有正规的发票,难以在成本中扣除,这些都给税收工作增加了困难。
三是政府、企业两头为难,助长了房企的侥幸心理,它们更乐于拖延清算。一方面,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较为复杂,税金或补或退、清算结果不定,地方税务机关难免存在畏难情绪;另一方面,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税务机关清算力度的不到位,助长了企业拖延清算的做法。
胡怡建认为,土地增值税从预征到清算,有一个“倒算账”的过程,其时间间隔可能长达两三年甚至更长。由于楼盘都是房企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项目公司提早清盘,或者久拖不清盘,对项目清算及土地增值税的征缴都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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