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部分新购房者抵押装修贷款增多,但另一方面,借道消费贷款作为“房贷”现象又有回头之势。
的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市新增本外币个人消费贷款238 .6亿元,同比多增179.5亿元。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其中有部分贷款变相流入了房产交易市场。
消费贷,顾名思义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消费性个人贷款,这其中并不包含房贷。虽然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然而,不少购房者与装修公司、中介机构等相互配合,加之个别银行审批不严等因素,屡禁不止。
记者致电广州、上海多家担保公司,大多表示可以从事上述业务。据业务员介绍,200万元以下的贷款一般以“房屋装修”名义申请,找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即可;200万元以上的以“艺术品投资”名义申请,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对手方一般为珠宝公司或典当行。
银率网分析师闫博锴表示,央行对于消费贷款用途有严格规定,不能用于购买住房、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期货、民间借贷等资本市场及用于股本权益类投资,只可用于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和教育、旅游等用途。
从这个角度而言,通过“消费贷款”方式流入购房人手中的银行信贷,实际上是进入了一个“灰色地带”。
各方利益驱动房贷“变身”
“客户能顺利拿到购房资金,中介公司能做成交易赚取佣金,担保公司有手续费可赚,银行也能完成业绩指标,各方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上海某房产中介的业务员余先生对记者说。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这种“灰色房贷”是典型的贷款挪用。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认可“灰色房贷”存在违规之处,但无论是购房者、担保公司、中介机构,甚至银行本身,都十分乐意从事此类业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海银行业人士表示,此类“灰色房贷”现象其实一直都存在。“一般而言,只有手续、材料合规的情况下,银行才会发放消费贷款。至于材料背后是否存在假合同或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银行方面受限于人力、成本等因素,虽然会有检查,但难以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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