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集团遗产烫手:融众蹊跷再诉购铺无效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5-09 09:18:00

一起民事诉讼纠纷,在裁定后3年都未能执行完成,更蹊跷的是,在经过了二审裁定后,原告还以同样的理由,再起诉被告。

2013年3月,武汉光谷国际广场5楼的20多位业主先后接到一张传票,案由则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将他们告上法庭的正是光谷国际广场的开发商——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公司),对方起诉理由是,欲解除与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是我们第二次接收传票,案由与第一次相同。”5月7日,业主黄华表示,该案在2010年年底就被二审裁定了,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应再被立案。而从裁定结果出炉至今,已历时3年左右,“但我们的产权证至今无法办理,房子却已被开发商拿去商业经营了。”

东盛公司控股股东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称,项目前任股东是东星集团,当初遗留了诸多纠纷,公司逐步进行处理,这部分业主购买的面积在整个项目中占比不到10%,如果不完善处理,将影响光谷国际广场的统一经营,而最初业主与原东盛公司签订的合同,有视为无效的理由。

曾经的股东

在融众接盘之前,光谷国际广场被称为光谷中心花园,其开发商东盛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是东星集团,旗下东星航空名噪一时。

2004年,东星集团旗下子公司东盛公司拿下这一地块,随后按节奏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当时被叫做光谷中心花园。东星曾计划将其打造成光谷区域新地标,规划中包括一个大型购物广场。

但一路激进的东星航空却开始遭遇资金链的困扰。从2006年开始,为了弥补东星航空的资金需求,时任东星集团董事长的兰世立将光谷中心花园的建设资金抽离,项目进展缓慢。

或许是为了尽可能多的争取现金流,兰世立还曾想过将这个规划为地下2层和地上5层的购物广场项目,尽可能多的拆零出售。

作为主管部门,东湖高新区房管局没有批准,此后双方经过沟通,东盛公司被允许将地下一楼和五楼拆零出售,为此,东湖高新区房管局还曾在项目现场贴出一张可证明此事的公告。

光谷中心花园交房日期也一拖再拖。2009年,东星航空宣告破产,这一项目也正式宣告停工,成为武汉市最大的烂尾楼。

2008年7月7日,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两次以股权抵押约定,东星集团以集团及兰世立个人名下的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抵押给融众集团,融众集团(或由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分六次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元的借款。该合同签定后,东星集团按合同将东盛100%的股权按融众集团的要求全部转到该集团的职员李军和杨嫚名下。

东星方面称,融众集团在支付了80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以后,余下的二亿三千多万元的款项一直没有支付。在谢小青的回应中,多次表示“兰世立整个过程都在撒谎”。

2013年 4月15日,东星起诉融众集团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代理律师陈有西指,“该合同名为股权转让,实质是抵押贷款。该合同既非意思的真实表示,也显失公平。” 融众集团方面则对媒体称,“相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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