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房漏水墙体开裂3年才修好 业主获赔13.9万元
来源:人民网 2013-04-07 16:10:00
2011年1月26日,忍无可忍的王先生向南宁市市长热线进行投诉,并惊动了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当年1月28日,该站召集建设、监理、施工、物业4方到王先生新房进行查勘。次日,质监站确认王先生的新房确实存在房屋外墙渗透、局部墙面空鼓开裂、部分插座未通电等情形,属工程质量缺陷,并责令开发商整修。
3个月过去了,王先生依然未接到收房通知,他再次向市长热线投诉。当年4月25日,南宁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再次组织4方进行现场查勘后,认定王先生新房外墙渗透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而且该套房还存在滴水线局部未留设、窗户被污染、入户门局部生锈等质量问题。
2011年7月底,此事又惊动了南宁市城建委等主管房屋质量的部门。该委召集4方代表和王先生召开协调会,大家形成共识,王先生的新房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由于王先生的新房经过多次较大规模的维修,2011年12月,南宁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特意责令整改各方重新进行逐套验收,经验收后结论为合格。
2012年2月28日,经验收,王先生的新房虽然还有些小问题,但总算整改合格。
结果:
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13.9万
王先生总算收房了,可距离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已经过去3年多。他为此遭受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2012年3月,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延迟交房违约金13.8万多元,以及他为此支付往返南宁的差旅费3.4万多元。而开发商认为,他们是按时通知业主入伙,而且该楼盘房屋已经过多方验收合格,王先生也从物业公司领走了房屋钥匙,这意味着他们并不存在交付违约问题。至于渗漏水等问题,不是房屋主体结构问题,而是质量瑕疵,他们不该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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