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城市相继推出各自的调控细则,新“国五条”广州落地细则却迟迟“难产”,直至昨晚10时许,这份广州版细则——《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3〕14号,下称《实施意见》)才正式公布。
按照该细则,广州楼市限购、限价双双升级,叫停外地人补缴纳税证明和社保购房,还明确提出要“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商品住宅的预售申报价格实行指导,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超过申报价格销售的,不得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价目标
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挂钩
广州版细则明确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房价控制目标的对象调整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同时,还改变了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的做法,而是将房价涨幅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CPI增幅的差值)挂钩,更直接反映住房价格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关系。
按照广州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广州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目标为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即CPI控制在3.5%左右,以此推算,广州今年的房价目标大概为不超过7.5%左右。去年广州市一手住宅均价为14044元/平方米,以7.5%的最低涨幅计算,今年广州的一手房均价要低于15097元/平方米。
细则还提出,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市政府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专家分析,由于刚需群体依然庞大、投资性需求难以根除、货币流动性充裕、地方债务严重依赖土地财政收入,广州的房价压力加大,调控难度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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