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细则与国务院要求步调不一,可能与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有关系。在一个分化的市场,调控政策没有必要一刀切。但我们要意识到,今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多达66个。可以说,房价几乎全面反弹。在此情况下,楼市调控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笔者以为,地方政府对于“国五条”没有选择的权力,只有落实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地方政府与房地产有利益关联,如果地方政府拥有调控选择权,很有可能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是为了土地财政。从这个角度而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审视各地细则,甚至有必要启动约谈和问责程序,以维护宏观调控的公信力。
一方面,应该对那些没有按期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地方,即没有按期出台细则的地方,进行公示或者点名批评,以促使所有地方尽快出台各自操作细则。另一方面,对各地细则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理应责令去完善,让细则具有可操作性。当然,必须由国家部门制定的细则,应该早日制定并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房价长期上涨与土地财政有关,而楼市调控始终与土地财政无关。不过,土地财政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据报道,国土部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应推动土地财政向税收方向过渡。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仅靠国土部恐怕是推不动这场土地财政改革的。(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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