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老旧小区改造目前进展如何?所需资金从哪来?下一步将怎样推进?记者就此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
指导意见为老旧小区改造列出了时间表: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据各地初步摸查,目前,全国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上亿人,量大面广,情况各异,任务繁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说,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应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意见要求,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刘李峰说,基础类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的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应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应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包括养老、托育、卫生防疫、助餐、家政保洁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从哪来?意见明确,要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刘李峰说,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一区一策、一事一议。”他说,改不改、怎么改、怎么出钱,都需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
意见还明确,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隐性债务。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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