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中介为“避税”行贿地税人员16万余元

来源:新京报 2018-10-09 08:05:17

过户员当“统筹” 联手上下家分好处

作为中介的刘某,是二手房交易过户避税环节的基层人物,而在这个链条中起到“统筹”作用的,则是帮刘某联系地税人员的公司过户专员王某。

过户专员王某的工作是协助公司办理海淀区的二手房缴税过户。2011年前后,王某通过工作关系认识了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的税务员李某,此后,又通过李某认识了其同事杨某,2013年到2015年,王某伙同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在帮助房产中介人员办理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偷逃税款。涉案的逃税房屋,主要是不满五年且唯一的房屋。

王某一方面凭借中介“牵线”,向二手房买房人承诺可以将二手房交易税费打折,同时,买房人需要将打折后的税费用现金的形式进行支付;另一方面,王某与中介将需要交纳个税和营业税的二手房,在报到税务局之前,修改房产证复印件,将未满5年的房产资料修改为已满5年,交由税务局的李某和杨某通过审批,就此免缴税款。

以涉案的2014年海淀区安宁佳园一套房屋为例,王某当场将买房人30万的税费降到了25.3万元。买房人交齐25.3万元现金后,并不知道实际上在税务部门,自己的税款已经被减免。王某将房主缴纳的25万余元现金,一部分作为好处费马上转交给李某和杨某,一部分交给中介作为提成,另一部分留在自己口袋。

王某表示,办理逃税时,她根据具体情况,向中介人员要应缴税款35%至45%的好处费,然后给予李某应缴税款的30%至40%作为好处费。在此过程中,王某个人获利数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于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伙同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刘某和协税员李某,在帮助部分房产交易中介人员办理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利用杨某、刘某所在岗位复核相关纳税资料并出具房产交易完税凭证,李某所在岗位受理、复核、查询房产交易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房产交易原始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方式,不缴、少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费,先后收取上述房产交易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0余万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王某提出上诉,2018年5月,北京市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情

税务人员“约班”办业务 22套房产“避税”千万

案发后,根据地税局提供的工作流程说明显示,海淀地税二所对二手房交易纳税的审核,分为初核人员和复核人员,而李某与杨某就分别担任初核与复核两项职务。

负责初审工作的李某一般是收取并审核纳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初核缴纳税款的项目和数额。负责复核工作的杨某则需要审查纳税材料是否齐全,缴税数额是否准确,并出具税票。

2013年,两人开始与王某里应外合进行二手房交易逃税,每次行动前,王某先咨询李某,李某同意后,会与王某约定一个固定的、李某和杨某一起搭班办理业务的时间。

“主要的操作方式是王某向我提交伪造的房产证或契税发票复印件,将不满五年的房屋改成满五年的房屋,从而免缴个税和营业税,或者是伪造契税发票,提高原值,从而少缴个税和营业税。在办理逃税时,我负责初审,杨某负责复核,将中介人员提交的伪造的纳税材料审核通过。”李某归案后交代了其中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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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中介为“避税”行贿地税人员16万余元
来源:新京报2018-10-09 08:05:17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通过“运作”改变房屋相关年限“避税”,中介与地税人员从中看到“有利可图”,于是催生了一整条税款变“贿”款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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