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购房落户正在成为救市“法宝”,被不少地方政府寄予厚望,最近更有专家建议,购房落户在在更大范围推广。一石激起千层浪,“购房落户”引发了一场席卷业界的大讨论,正反双方各执己见,激烈交锋。
CCTV:购房落户可行吗?
为刺激低迷的房地产,从去下半年开始各地相继出台购房优惠政策。以户口作为购房奖励到底公平不公平?购房落户对房价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又能否达到救市的目的?中央电视台邀请多位专家一起分析……[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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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法

1、对于“购房落户”的措施,您是否赞同?
赞同不赞同

2、您认为“购房落户”政策是否有违“公平”?
不公平公平

3、您认为“购房落户”对刺激楼市有作用吗?
没有

4、您认为“购房落户”是否会抬高房价?
不会

   
 正反两方观点大PK
 正方观点
· 董藩:购房落户是行政手段弥补市场失灵
  如果五斤桃办户口一定出大问题。问题是什么?我们是买一套房子,是用几十万、上百万的房子。在中国面临着如此经济困境的情况之下,谁敢买房子,谁对社会的贡献,做贡献的给予奖励是应该的。
· 杨开忠:购房落户可刺激楼市助推户籍改革
  用‘准入制’来代替目前户籍人口控制指标制,尤其在我国目前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下,不仅能够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有效拉动住房市场消费,而且可以加快户籍体制改革,使户籍管理更公开、透明和公平。
· 陈宝存:购房落户是相对公平原则
  外地人希望获得北京上海天津这类特别有利于子女高考就学的城市户口,不要任何代价是不可能的,这个代价必须高昂。不公平的不是买房落户政策,而是一连串的城乡差距。
 反方观点
· 王锡锌:购房落户缺乏法律依据
  刚刚不久中央在考虑并且提出了,要对户籍制度逐步予以取消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用这样一种户籍制度的剩余价值来吸引别的人入市购房,我看本质上就是一种行政对市场的直接的一种外在干预。
· 李开发:购房落户的动议是祸害
  当我们打开购房入户的潘多拉盒子,魔鬼就会一涌而来并长期附着在我们中间,许多怪现象就要接踵而至。我们城市的问题、经济的问题、人口就业的问题、贫富不均的问题,就会更加恶化。
· 马光远:购房落户坑害没钱人
  我们现存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居民的迁徙自由,既然“购房落户”可以通过“赎买”的手段获得迁徙自由权,为什么要禁止呢?比所有人不能迁徙的均衡而言,这不是一个最坏的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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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各地实行的“购房落户”政策
城市
时间
政策内容
厦门
2008.8
从2008年8月1日,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
杭州
2008.11
杭州公布“24条房产新政”中“外地人购房入户”的实施细则,规定入户条件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成都和稳定的生活来源。
成都
2008.12.12
成都市正式开办“购房落户”
武汉
2009.1.19
武汉发布“购房落户”新政的细则,规定购新房超过50万元的外地人可入户武汉中心城区。二手房、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则排除在外。
重庆
2009.1.20
重庆推出“刺激楼市17条”,规定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商品房,可将户口迁入主城区。
天津
2009.2.4
天津市政府宣布申办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购房款标准,由原来统一的100万元调低为市内六区、塘沽区80万元,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40万元。
广东
2009.2.13
广东拟在有条件城市放宽购房入户政策。这也使广东成为第一个拟推购房落户政策的省份。
长沙
取消了以往购房落户需要60平米及以上条件限制
保定
凡在市区城区购买商品房,无论购买面积和金额,均可无条件办理购房者本人以及直系亲属的市区户口,同时取消户籍保税登记。买二手房也可以落户。
温州
2009.2
温州出台楼市新政17条,要求继续落实购房入户政策。凡在市区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上海
2009.2
即将出台的上海有关户籍政策,将从以往的“指标限定”转为“条件管理”,放松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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