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股暗债”埋隐患
作为广州老牌国企,越秀地产近年来逐渐明晰“金融、基建、地产”三个板块的发展战略,相互之间可形成良好的支撑及协同效应。“先拿地、后付钱”的开发模式,曾是越秀地产董事长张招兴最得意之事。
简而言之,越秀地产与集团旗下的国资基金及与公司直接持有36.45%股权的越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下称“越秀房产基金” )合作,以较低成本获取土地进行开发,当项目开发形成销售后,根据项目的情况选择回购。在加速拓展中,这大幅降低了越秀的拿地压力。
举例来看,2013年,越秀地产购入7宗地块,总金额约201.24亿元,但这当中有4宗地和基金合作,越秀实际支付的拿地款仅为58.17亿元。
表面看来,通过这种新扩张模式,越秀地产既能加快扩张速度,又能保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进而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标,可谓一举两得。
“越秀地产与越秀集团旗下基金联合拿地,其实是一种‘明股暗债’的融资方式,这从协议中越秀地产享有基金方项目公司股权的认购期权就能看出。”香港粤海证券投资银行董事黄立冲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与基金联合拿地是一种关联交易,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债。
越秀地产方面曾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回购的成本是原始成本加上基金要求的回报,以武汉精武路地王项目为例,“我们在购地后一年到两年内享有回购权,年回报率不超过12%”。
“如果加上发行费,其融资成本达到13%。如果土地没有升至13%甚至下跌,越秀集团或越秀地产将承受大部分风险,且无法将风险转嫁出去。”黄立冲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事实上,高度依赖基金合作开发模式的越秀地产不得不为自己“留后路”,一旦国资基金等基金调整投资策略,越秀地产今后如何在扩张和维持低负债之间取得平衡?
广州国资改革大浪潮,正触发了这一“地产+基金”模式的变数。今年7月15日,广州友谊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越秀集团旗下越秀金控一事,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越秀金控作为广州市国资委旗下的金融控股型公司,直接控股广州证券、越秀租赁、越秀产投、广州担保和越秀小贷5家子公司。这当中,与越秀地产合作进行地产开发的广州国资基金,正是越秀产投旗下的主要基金之一。
此变化的重点在于,未来广州国资基金或将收缩地产方面的投资,这将影响越秀地产目前最主要的轻资产开发模式。
事实上,相比2013年的积极拿地,2014年,越秀地产已经放缓拿地步伐,全年仅在杭州和广州拿地两块,总金额仅74.51亿元。而2014年11月24日,越秀地产以64.50亿元摘得广州市年度总价“地王”时,国资基金没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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