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随着江北新区的正式批复,房价也应声而涨,各大开发商的售楼中心都呈现供不应求的场面,二手房交易量随之走高。在江北新区的主要网点,税务部门开辟了绿色办税通道,不仅加速办税流程,而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老李也是这看房大军中的一员,他打算乘着房价不错的时候,赶紧将自己住的老房子给卖了,改善一下自己的住房条件。
“我就这一套房,2000年花67万元买的,我把它卖了再买新的,这税咋交?”老李敲着计算器细细演算这每一笔税款。税务人员告诉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文件,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按照老张的情况,他可以享受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双免的优惠。“原来我都不需要交税啊,这政策真不错!”老李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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