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板 支持地方设创业基金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5-06-17 09:03:00

引活力 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意见》中涉及资本市场的部分格外引人关注。《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意见》还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意见》的实施,将极大程度地提升创业板的包容性和吸引力,同时也会显著提升新三板的市场地位及扩容速度。这些措施的落实将会直接刺激风险资本与私募股权基金大发展,进而有效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

实际上,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上交所战略新兴产业板的进展,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世安5月19日在“上证2015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建设方案主要有定位、上市条件、制度安排等三大核心内容,新市场主要服务于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以及生物科技等行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筹划战略新兴产业板已有多年,日前已向中国证监会正式递交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新兴板的请示》。5月25日,上海市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快在上交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据了解,战略新兴产业板将重点服务已跨越创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该板块将采用与主板差异化的上市财务标准体系,设置“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收入”、“市值-权益”等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标准,允许达不到盈利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增强新兴板市场包容度。根据新兴板发展情况,时机成熟时,将以境外互联网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包括VIE架构与双层股权结构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等创新方式纳入到新兴板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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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板 支持地方设创业基金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5-06-17 09:03:00
《意见》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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