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旅游“任性”将被“拉黑”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4-14 08:54:00

记者近日从省旅游局获悉,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开始施行,我省将启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传说中的“游客黑名单”即将落地。据介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将通报游客本人,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游客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会影响到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不文明行为包括6种

旅途中随地吐痰扔垃圾、买东西时不排队、在景区文物上刻“到此一游”、在飞机上用热水或泡面泼空姐……近年来,部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屡屡引起舆论关注,引发公众频繁“吐槽”。

此次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办法》,明确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一共包括6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目前,省旅游主管部门已将《办法》转发至相关部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具体操作方法正在制定过程中,一旦确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

省旅游局监管处有关人士表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将通报游客本人,提醒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这些措施更多的是对部分游客的极端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这位人士认为。

有的游客担心,旅游监管部门在获取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信息时,会不会出现误判?据悉,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认为将其纳入记录错误的,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本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申请人做出答复。旅游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异议处理期间,不影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而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的,或篡改、损毁、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黑名单”威力有待观察

谈及出台《办法》的初衷,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透露,依据旅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既做到让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有据可依,又不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公民的个人权益。通过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

采访中,不少专业人士认为,《办法》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加上实际操作中的取证难、处罚难,因此其实际效果有待观察。

郑州市旅行社协会会长秦铭浩认为,《办法》在实际施行中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什么样的不文明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如果因为乱扔一个烟头或吐一口痰就被“拉黑”,在目前我国国情下,好像处罚有点重了。另外,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由谁来记录、将不文明行为记录在什么地方、其他部门或人员能否查阅这些信息……这些都需要明确、细化。

“被拉进‘黑名单’的游客,其不文明行为信息会被保存一至两年,这个时间有点短;游客被‘拉黑’之后,是不能再出游了,还是需要多付旅游费用,这个在《办法》里也没有明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的刘亚东老师分析,“游客黑名单”的震慑意义远大于处罚意义。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在出游时并不能被各个相关行业机构强行限制,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所以《办法》更多是起到一个震慑作用,主管部门希望借此达到督促全民文明旅游的目的。“《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文明旅游进程。但要实现标本兼治,除了强化惩戒之外,还应该加强教育和引导:一方面,文明旅游就是综合素质在旅途中的反映,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家庭和学校就从文明教育入手;另一方面,从成人的角度来看,媒体和社会舆论对文明旅游的持续关注和引导也至关重要,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刘思敏说。

网友支招治旅游“任性”

@大奔二奔:我们经常见“践踏草坪罚款”、“随地大小便罚款”,但是有几个人真的被罚款了?关键在于执行力!

@么红:罚得太轻,达不到效果,起码十年限制出境。

@心晴:出门在外被坑被骗简直是家常便饭,不能只约束游客而放任景点和旅行社导游,强烈要求增设“景点黑名单”和“导游黑名单”。

@上善若水:能否真正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关键看上了“黑名单”后会付出多少代价。

@琳琳:据说新加坡对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者施以鞭刑,咱可不可以效仿一下?

@小钢炮:《办法》主要针对出境旅游,如果“游客黑名单”确实效果显着,那么出境旅游的不文明行为倒是杜绝了,但这些“出不去”的低素质游客被留在了国内。如果这部分群体的道德素质始终未曾提高,那这些不文明行为将会由“国外泛滥”演变成“国内泛滥”。

@安安:现在各家旅行社内部会对一些“恶劣”的客人在工作交流平台上提醒,但这只是旅行社的个体行为,不与航空公司、其他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进行“分享”。所以,全国统一“旅游黑名单”,是规范游客旅游行为的有效手段。但“黑名单”如何建立、建立之后应该由谁鉴定和取消,都应该慎重考虑。

@洪洋:“游客黑名单”实质是征信系统的一部分,征信是一个复杂工作,需要许多部门联合才能有效,譬如贷款牵涉金融系统、出境牵涉公安出入境等。旅游局自己弄了一个“黑名单”,其他部门会不会承认并执行?出乎自身利益,别的部门未必与你同一条心,就像银行贷款,只要你还得起贷款、及时还贷,才不管你旅游过程是不是文明呢!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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