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贴诽谤仲恺区委书记拥多处豪宅 两名被告受审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3-19 08:34:00

【新闻回放】去年4月,仲恺一些采石场经营者不满政府整顿,出资45万元雇请广州一家调查公司捏造虚假信息并在网上散布,称“仲恺区委书记钟一尔拥多处豪宅”。随后,惠州警方相继在广州、梅州、惠州等地抓获魏某、李某、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

针对多处房产、出入高档酒店消费等举报内容,去年4月20日,钟一尔的妻子陈恬称相关举报不实,其母亲、夫妇俩以及儿子儿媳在惠州共拥有的3处房产属实,但举报帖所说的省外房产均不存在。她向南都记者表示,省里的巡视组也曾收到相关举报,但巡视组查清了事实。(2014年8月4日南都惠州读本A 03版报道)

“区委书记拥多处豪宅”网帖举报事件的发帖人李红安和出资人代表魏云新昨日过堂,惠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庭审中,魏云新认罪,但表示自己“不知道发布了哪种虚假信息”。另一被告、某调查公司负责人李红安表示不认罪,称发布网帖实际是一种网络举报行为,在发帖同时,他也将相关内容打印后邮寄给了中纪委等5个部门进行举报。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

现场

昨日,梅州五华人魏云新和湖北鄂州人李红安坐在了惠城区人民法院设在惠州市看守所的第十一审判庭被告席。魏云新去年7月被警方带走前尚是梅州五华县人大代表,其人大代表资格被免后,他向警方自首。李红安则是广州一家调查公司的负责人。

魏云新称,他的老板在报纸广告中看到李红安公司的电话,让他协助联系李红安,委托李红安对仲恺高新区书记钟一尔进行私下调查。双方在2014年3月25日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此后则口头约定由李红安通过网络发帖及邮寄书面资料举报。

李红安在法庭上称,他收到“客户”送来的关于钟一尔的“6处房产”和“3个人18张银行卡”的信息,此后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对钟一尔专车跟踪一段时间,获得钟一尔乘坐“丰田霸道专车”、出入“高档酒店场所、高档会所”等信息。此后,他自行整合所有信息写下长篇举报文字,并将举报内容电话告知“客户”,获得同意后,将文字发布在网络(天涯论坛)上,同时将5份打印的举报内容邮寄给中纪委、广东省纪委、中纪委广东巡视组等5个部门和机构。

庭审中,魏云新证实,自己替3个老板先后转账45万元给了李红安。

审理进行至昨日上午11时30分,因辩护律师还有多个问题没问,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长强调,休庭主要是考虑到不能对两名被告疲劳审判,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

昨日庭审后,李红安的家属及魏云新的辩护律师均表示,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焦点1

发帖前是否知道网帖真实性

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就被告李红安是否知道网帖真实性,向付款的经手人魏云新轮番提问。魏云新对公诉人回答“认罪”同时,却对一名辩护律师称自己并不知道网帖内容真实性。

“你花了多少钱让被告人对仲恺区委书记进行调查并曝光?”“对后来发布到网上的帖子真实性你怎么看,在发帖之前你有没有去核实它(网帖)的真实性?”公诉人先后抛出两个问题。

魏云新一方面承认自己曾转账45万元给李红安,但对网帖真实性问题仅回答后半句:“没有,没有(去核实真实性)”。他称,自己相信花了钱做调查,内容应该是真实的。

魏云新供述了自己的认罪理由,“钱是老板给了我,我转账给了他。没办法,是我账上转过去的,我只能认罪”。

“你是否知道网帖真实性?”面对另一被告李红安的辩护律师的提问,魏云新回答:“我不知道。我有什么能力知道这些事情的真假呢?”

“刚才你说到自己是人大代表,也是企业家,你知不知道人言可畏的道理?你要搞清楚,没有确定核实过的东西都不能发布。你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给对方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你有没有考虑过?”公诉人向魏云新连番追问。

焦点2

调查公司有没确认信息真实

李红安在法庭上称,自己此前曾因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但他面对公诉人及辩护律师询问时强调,自己对信息核实非常谨慎。

李红安表示,自己发布的网帖中有7方面内容,其中关于多处房产的信息和银行卡的信息来自“客户”。他称,由于相关信息均有身份证号码及具体地址,此后他在网上搜索了惠州的3处房产,“楼盘名字都搜得到,价格也搜得到”,由此确认“房产信息真实”。

李红安称,对钟一尔乘坐“丰田霸道”越野车、出入“高档酒店高档会所”等其他信息,因为是自己公司通过调查得来的,也属可信。

“举报信是我写的,帖子是我发的,但是没有编造虚假信息。”有着大专文化的李红安向公诉人大声强调。

焦点3

对区委书记跟踪调查至少一周

按照惠州市公安局去年8月的通报及庭审中李红安、魏云新的陈述,李红安所在的调查公司对钟一尔进行了至少长达一周的跟踪调查。

据魏云新介绍,他的老板在报纸广告中看到了李红安调查公司的电话,老板与李红安联系,起初是另一个人接洽。但到了后期,魏云新出于“十几年老朋友”的考虑,同意用自己账户接受老板的汇款。此后,他将45万元酬金分多次转账给李红安。这个转账过程被魏云新最为看重,他多次称,因为转账有记录,所以他才“认罪”。

在调查区委书记钟一尔期间,魏云新和李红安还商讨过什么?两人透露,他们在2014年3月25日签订委托合同后的20多天,又沟通如何正式举报、发网帖。李红安说,他计划用邮寄实名举报材料和发网帖、邀请记者采访等多种途径举报,均获得魏云新方面同意。

直击

发帖人辩称发帖行为属于网络举报

面对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轮番问话,李红安多次重申,自己的发帖行为属于一种网络举报。被问及是否同时向国家机关举报时,李红安肯定地表示,自己曾经发出5份书面举报材料。

被问及为何举报钟一尔所在小区里有违建时,李红安称,“我觉得他住在里面,作为一个领导,天天在那个地方走动,他不去处理,肯定有他的责任”。

公诉人:你对于公诉中认定的事实有无异议?

李红安:有异议。

公诉人:哪些方面有异议?

李红安:举报信是我写的,帖子是我发的,但是没有编造虚假信息。

公诉人:对于举报内容,你是否认定没有造假信息?

李红安:对。

公诉人:那具体的内容是怎么来的?

李红安:客户到我们公司来委托做一个针对钟一尔的调查,随后我们派人过去对钟一尔跟踪调查,取得一些资料证据,包括钟一尔的酒店消费,包括半山名苑的会所,包括他开的丰田霸道和家里的两辆私家车和专用车位,包括3处房产,包括他所住小区里的违建,总共就是这么多。这就是我们调查的结果。另外还有银行账号、房产的一部分。对违建,我觉得他住在里面,作为一个领导,天天在那个地方走动,他不去处理,肯定有他的责任。

公诉人:现在是问你,“客户”发给你的三套房产(指钟一尔在惠州三套房产),你有没有去核实?

李红安:我怎么没有去核实?我当时通过网上搜索了好几个楼盘的地址,包括它的那些价格,都在网上进行了搜索。

公诉人:核实了什么内容?

李红安:楼盘地址,价格都核实了。

公诉人:与钟一尔的关联性核实了吗?

李红安:我觉得这个事情不在我的职责范围。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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