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新招标?
在南京长航局施工工艺发生颠覆性改变后,曾参与招标却因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国内航道疏浚行业排头兵中交天津局加入了投诉行列。据介绍,中交天津局招标文件因漏交项目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废标而被淘汰。
“我们在未开标时迅速补递了劳动合同,但被拒绝。”中交天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招投标涉及项目重大,竟然因为一个轻微偏差令其出局。
在废标结果出炉后,中交天津局立即向厦门市招标投标办致函交涉,但无济于事。中交天津局举报称,南京长航局也未按要求提交《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应同样认定为废标,但该举报未获认可。
记者获得的中交天津局投诉材料称,南京长航局所称的租赁国外超大功率绞吸挖岩船一事疑点重重:国外船舶施工成本远远高于招标项目概算价格,且这些船舶远离中国,仅单程调遣到位就要一个月,加上报关进口申报等环节,所需时间更长,与招标方严格的工期要求相悖。
“事实上,租赁所宣称的超大功率绞吸船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仅仅为了投标而信口承诺,在中标后又变更船舶或工艺,不仅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且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极大的影响。”中交天津局材料称。
一位向记者举报的知情人士怀疑,南京长航局的中标有操纵痕迹。他解释称,先是借租赁国外超大功率绞吸船和与之不匹配的低价,战胜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立即着手修改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获取巨额利益。
一位举报人拿着一本厚达116页的新版《施工专项方案》对记者表示,要制作一本这么厚的施工方案,一般而言,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而中标方在宣布国外船机不能来后立即抛出此份方案,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谷辽海表示,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方和中标方若对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则构成犯罪。”谷辽海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此次中标应属无效,该项目应重新招标。
而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采购研究中心副主任吕汉阳博士认为,即便招投标没有问题,但法律规定,中标后的合同履约,禁止对关键条款进行修改,否则合同无效,因此有关方面应再次招标。
谷辽海表示,公平公正是招投标最基本的原则,私下协商涉嫌串标,是对程序的严重破坏,这种暗箱操作容易滋生腐败。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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