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幕后操纵?
引发举报的导火索,是南京长航局在中标4个多月后提出的一份新的施工方案。
本报记者获得的《“厦门新机场造地工程海砂运输航道工程水下清礁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在其“工程要求”中称,“原计划安排由绞岩挖泥船施工的礁石,现调整为反铲和重型抓斗相结合的施工工艺,其余均采用水下炸礁施工。”
该方案所列出的工程量显示,挖岩工程量仅6.77万立方,约占施工总量的11%,而炸礁量为54.34万立方,占总量的89%。这意味着,在招投标前,一度标榜保护生态和环境、以绞吸为主的这项工程,最终突然变更为“一炸了之”。
业内人士表示,绞吸挖岩是用绞吸式挖泥船挖岩,该工艺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一种先进环保的疏浚工艺,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炸礁施工工艺,它能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施工效率。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改变施工工艺,南京长航局在工期上确能胜出,但价格成本却很吃力;因为采用国外大型绞吸船挖岩的主要弊端是价格贵,其单价大约相当于通过炸药清礁价格的两倍。
“从诸多情况分析,南京长航局可能根本没有租赁国外船舶的安排。”知情人士质疑的理由,一是其未公开国外船机租赁协议,二是替代施工工艺及方案很快就做出,不符合逻辑。
记者注意到,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注3中明确,租赁船机要提交租赁证明。“如有租赁证明,则涉及支付预订费、排期等问题。特别是预订费,是相当庞大的一笔支出。我们测算过,如果租赁该船,其所给出的投标价难以盈利。”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说。
疑点远不止此。
知情人士指出,中标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有明确承诺:“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天内实现主要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如违背承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另外,招投标文件还明确:“投标文件中所报船舶无法按时进场施工,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据了解,直到现在,南京长航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投入施工的大型耙吸船、大型绞吸船均未进入施工现场。
“从现有情形分析,所谓租赁比利时大功率绞吸船,可能只是一场为了中标而编的戏码。”一位参与此次招投标的人士指出,中标方以炸礁取代绞吸的做法,属于严重违约,招标人应该立即废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记者2月13日致电厦门市招投标办、厦门路桥集团询问是否提交了租赁协议等问题,均未获正面回应。对于为何允许更改施工方案等问题,厦门路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中标方在投标时确实承诺租用国外大型绞吸船作业,但后来因故没来,只好改“绞吸”为“炸礁”。对于被举报招投标存在“偷梁换柱”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未直接回应,仅表示,这是省、市一号工程,希望不要公开报道。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一位副局长表示,从保护中华白海豚和海洋生态环境来说,绞吸比炸礁更优,“绞吸清礁必须有大型绞吸船,他们承诺从欧洲租,但后来没谈妥,设备进不来就没办法绞吸了”。
对于有关工程招投标被疑违法违规等问题,厦门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白玉渊不作回答。南京长航局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刘亮则在电话中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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