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7省市试点回购商品房当保障房 分析称欠缺法律依据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2-04 08:23:00 作者:沈佳苗
6亿平方米住宅库存压力好大
“政府回购”法律依据欠坚实
一个值得关注的背景是,三四线城市的住宅库存自2011年开始一直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6亿平方米的待售库存
一方面商品房处于大面积供大于求的状态,而另一方面政府又有建设保障房的压力,所以促使地方政府现阶段采取回购商品房来充当保障房。但律师指出,目前各地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法理上来讲,一旦动用财政资金,都需要有法律依据
“把房子卖给政府去——如果你要卖房子,挂单在中介机构卖不出去,现在多了一条路。”这是最近在福建省福州市流传颇广的一条消息。
1月24日,福州市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该市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由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解决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
不只福州,法治周末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正在实施试点政府回购商品房。
地方政府在楼市上这一举动被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解读为“地方政府的救市行动”。
“一个值得关注的背景是,三四线城市的住宅库存自2011年开始一直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6亿平方米的待售库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则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目前一方面商品房处于大面积供大于求的状态,而另一方面政府又有建设保障房的压力,所以促使地方政府现阶段采取回购商品房来充当保障房。
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保障房建设任务为700万套,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47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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