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试点回购商品房当保障房 分析称欠缺法律依据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2-04 08:23:00

回购商品房存操作难题

法治周末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尽管7省市都在进行回购商品房试点,但是各地执行政策皆不同,特别是在回购价格的确定上。

福州出台的指导意见称,安置房以机构评估的平均价作为回购价格;而商品房的购买价格则以机构评估的平均价格为基数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

“从芜湖等地的操作流程来看,政府主要是以‘团购’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傅蔚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杨红旭指出,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具体运作情况比较复杂,各地存在显著差异。比如,政府拿着财政拔款,只能收购什么样的商品房?被选中作为安置房的商品房项目,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项目,哪些项目有资格半路搭车享受国开行支持?如何防范政府官员在挑选商品房项目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等等问题待解。

张大伟则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道,政府回购商品房存在收购价格确定难题,从定价的角度来说,二手房根本就没有统一定价标准,因为同样一套二手房,有需求和没有需求的购房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一致。

“例如指导意见中提及的以低于市场价格15%的形式进行收购,既然存在市场价格,那开发商和个人为什么不选择卖给市场,而选择卖给政府?”张大伟说。

尹伯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何回购商品房把这个事情做好,需要遵循几项原则:一是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二是信息公开,按照指导意见的做法需要做到对外信息公开;三是确保评估价格合理。四是选择国有企业时,国有企业需遵循保本微利原则。”

“另外对于小业主而言,政府对房源问题也无法解决。因为回购的房源是作为保障房的,但是如果是在居民区收购房屋的话,将会涉及到房屋如何认定权属等问题。”张大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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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市试点回购商品房当保障房 分析称欠缺法律依据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5-02-04 08:23:00
“商品房充当保障房之后,其回购价格如何确定?钱从什么地方来,是地方财政?还是中央拨款?如果是使用纳税人的钱去回购商品房,后卖给享受保障房的人群,是不是又重回福利分房的计划时代?如何保证其公平、公正?”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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