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差距逐渐模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自然流动及农村、农业各项福利待遇的提升,城乡二元户籍差别已经逐渐淡化,这成为农民不愿申领居民户口的另一个原因。
王世华至今还记得,30多年前,他在村大队干活儿,掏了一天大粪才赚2毛钱,一个月下来到手不到10块钱,吃的也是自家口粮地产的粗粮,没什么油水。而那时,市里的一个亲戚做初级工,每月能拿到38元工资,就连学徒工每月也能赚到18元,吃的是凭票凭证领的大米、白面。而横亘在两种待遇之间那条分割线,正是一纸户口。
有人将建国以来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为半开放期。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基本格局,也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对从农村前往城市、集镇的和从集镇前往城市的人口进行了严格限制。
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背后,实则是各项基本公共福利的不均等。很长一段时期,户口与住房、消费(如购车)、教育、社会保障等利益直接挂钩,不同户籍有不同待遇,人为地把本应平等的身份划分为三六九等。
以死亡赔偿为例,200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8896元,据此计算,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可相差近3倍。
为了进城能够享受更好的生活,40多年前,王世华的姐姐经人介绍,与一名职工结了婚,从此户口离开了靠山村,迁入哈尔滨市。不为人知的是,姐姐当年的相亲对象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可由于进城心切,王家人还是最终同意了这门亲事。如今,王世华姐姐的孙子都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
王世华说,那时农村条件特别苦,女孩子连内衣内裤都穿不起。城镇户口端的是铁饭碗,农村户口端的是胶皮饭碗,这之间的差别就是铁饭碗扔到哪里都碎不了。
“那时农村人嫁到市里,就相当于现在小学文化的平头百姓找了一个研究生毕业的公务员,特别难。我妻子一米七大个儿,当年也是为了到近郊区生活才从远郊区县嫁过来,要不然也不会嫁给我。”说完这番话,王世华指了指自己略有斜视的眼睛。
同在哈尔滨市近郊区的哈达村有近400户村民,大部分为农业户口,但整个村子已经几乎没有耕地。由于距市区较近,村民主要收入由房屋出租和外出打工为主;村里孩子也可以就近就地入学,与城市里的孩子共享同一间教室。按照村民李永和的话说,除了户口,哈达村村民的生活和城里人没啥不同。
谈及此次户籍改革,李永和首先问的就是“变户口有啥好处”?他认为,尽管自己没有耕地,也不享受村集体收益分红,但凭着一纸农业户口,“将来国家肯定也要给个说法,不能让农民饿着”,但如果变成“居民户”,他一是担心宅基地被收回去,二是觉得城镇户口在某些方面如今比不上农村户口,而那些所谓的福利对他也没有吸引力。
大致从2012年起,哈尔滨市就逐步放宽了农转非的落户条件。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科长王丙华介绍,哈尔滨户口“农转非”基本等于没有门槛,农民只要动笔写一个申请书就可以了。
尽管如此,农民主动农转非的热情并不高。记者在哈尔滨市近、远郊区县走访农民发现,大部分农民都没有听说过黑龙江近期出台的这一户籍改革政策,而几乎所有年龄在35岁以上的村民都认为,目前城镇居民享有的社保、救助、医疗等福利并没有吸引力。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子女的教育问题,因为好学校往往聚集在城里。
然而现实是,只要农民在哈尔滨市内购买一套住房,其子女就可以就近就地入学,农村户口并不是障碍,这唯一一项吸引农民户口“进城”的条件也消失了。在哈尔滨,许多村民早已搬进了城里,但依然保留着老家的耕地和宅基地。
“如果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真的取消了,那我换不换户口簿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就是个形式上的事儿。”李永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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