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已经推出的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各异。
例如,“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基本模式为“委托+信托”,具体如下:由农户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与信托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合同,再由信托公司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信托公司在获取收益后转由当地政府向农户进行分配,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由信托公司提供资金信托支持,并为项目收益的分配提供流动性支持。
而“北京信托·无锡桃园村项目”,涉及的158亩流转土地,采取的是“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双合作社的设计结构,信托项目时间至少为15年。农民遵循自愿原则,以其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后农用地性质不变,由成立的专业合作社种植水蜜桃,收益方面采取“固定收益+浮动收益”模式,农户可分享每年每亩170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待土地、果树培育投入期结束,农户还可按一定比例获得浮动收益。
中建投信托采取的模式则相对比较简单,“(我们公司)此单和在江苏镇江推出的模式差不多。”王苗军说。
据介绍,“中建投·龙泉生态移民财产权信托计划”的信托标的资产近5000亩,委托人为成都市龙泉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托期限为10年。中建投信托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为信托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运用管理,并根据项目的运营情况向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对此,格上理财研究员王燕娱表示,土地流转信托因其涉及因素太多,每一个产品都必须因“地”制宜,可复制性不高,难以形成标准化,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后的性质不变,流转土地不能作他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土地后期经营、利润水平等,因此土地流转信托还有待研究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王苗军则表示,虽然短期内土地流转信托项目需要“因地制宜”,可复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应的盈利模式也有待进一步探索。但土地流转信托作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良好载体,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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