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7-28 14:05:00

针对目前存在的 “一房多卖”等问题,新版合同要求,出卖人要将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受人,并增加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规定非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开发企业不得披露买受人信息或者将买受人信息挪作他用,最大限度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了权利和义务。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1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同时,若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某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广西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4-07-28 14:0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据悉,新版本变动较大,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