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广西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7-28 14:05:00 作者:周伊辰
针对目前存在的 “一房多卖”等问题,新版合同要求,出卖人要将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受人,并增加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规定非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开发企业不得披露买受人信息或者将买受人信息挪作他用,最大限度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了权利和义务。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1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同时,若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某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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