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起草重启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的起草工作确实将在今年启动。”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条例”草案起草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陆续展开。随着“条例”起草工作的开展,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缺乏系统、完整法律规范的现状将得以改观。
所谓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际上是“由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制度。派驻各地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人员编制、工资、办公经费等均由中央政府负担,是针对地方政府独立履行监督权的国家机构。
但是,当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国务院的文件等,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尚无较为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可依。作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实际执行者,国土资源部显然希望改变这一现状,于是,“条例”起草工作迅速启动。
实际上,“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最早曾于2008年启动,国土资源部还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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