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连坐”法定
目前,“条例”的起草工作由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司、法律中心和信息中心共同负责《条例》的起草和研究工作。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起草工作综合总结了2008年“条例”草案的一些基本内容,并根据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新问题,进行更新与完善。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对“条例”起草过程的研究中,国土资源部提出了若干关于强化土地违法违规执法权的“法定”内容。其主要针对的对象为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其中两项内容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较大的威慑。
“在此项工作的立法研究中,包含将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所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出具的报告,与所在地地方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核准与批复挂钩。”一位曾参与此项工作研究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希望通过对地方政府行政负责人“问责权”的“法定”,强化国家土地督察权力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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