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产税思路:
虽易启动但后患无穷
《决定》中同时也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房产税改革?
周天勇首先指出,目前研究开征房产税方案的一个思路是:居民住宅年期不永续化,基本居住消费部分免征房产税,对多套房累进开征房产税,对企业开征房地产税。具体表现为:
(1)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年限40~70年,到期重新申请,按照使用期结束时的价格交纳出让金后可继续使用,否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
(2)住宅法定面积,或者第一套不征,从第二套起按市价累进征收。比如,一居民在北京(楼盘)有四套住宅,均为150平方米,价格均为5万元。第二套按市价2%征收,则需交税金15万元;第三套按市价3%征收,需交税金22.5万元;第四套住宅,按4%税率征收,需交30万元。
这个方案带来的结果是:
(1)开征房产税的前几年中,由于累进征税,加上房产税挤出住宅交易,地方财政房产税和房地产交易税收入大幅度增加。
(2)房产税开征后,为了降低持有成本,多套房的居民将二套以上抛出,其一使得地方政府的房产税减少,如果大部分都将一套以上抛出,只保留居住房,由于第一套免税,政府住宅房产税部分又陷入枯竭;其二是如果仅开征企业的房地产税,税收负担就会全部压在企业身上,税负过重会影响企业经营和就业岗位的稳定和增加;其三,房屋供应量大增,房价下跌,可能使银行坏账增加,金融风险加大,政府房产税征税价格水平也下降,收入也会减少。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