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土地增值税门依然在发酵。在经过遭央视曝光-公告回应-遭律师反驳后,昨日,记者获悉,万科一小股东向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万科立即向全体股东公布有关162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缴纳详情。万科昨日进一步回应称,还未获得该小股东或法院的通知,但质疑其利用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一方面少缴企业所得税,一方面又不在利润中做扣除,涉嫌虚增利润,是对会计处理和税收实务缺乏了解。
小股东:万科涉嫌侵占利益
上述小股东、原告、北京市长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军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万科公开2012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工的162个项目的应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金额;162个项目已经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准备金金额;162个项目的分期销售比例和162个项目的各期毛利率。
刘亚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起诉万科的原因有二,首先自己是职业律师,也代理过多起小股东诉讼企业的案件,这次想尝试通过诉讼来推进大公司信息公开。其次,自己自2009年至今一直持股万科,如果此次万科拖欠土地增值税成立,就可能涉嫌吞占股东可分红利润。
万科:缺乏会计及税务常识
万科方面昨日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还未获得该小股东或法院的通知。万科称,近期有关人士质疑万科,利用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一方面少缴企业所得税,一方面又不在利润中做扣除,涉嫌虚增利润,达到“两头占便宜”的目的,是对会计处理和税收实务缺乏了解。
“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是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企业财务报表上必须产生当期利润扣除,而税务机关在核收企业所得税时,并不会在税基数字中减去这一准备金金额,因此不会导致企业少缴或迟缴企业所得税,所以房地产公司不是两头占便宜,而是两头都占不到便宜。”万科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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