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记者在东华理工大学采访时,后勤保障处基建处陆(音)科长否认了卖房的说法,他说,这些房子肯定是以租赁的形式,给符合标准的年轻教师居住,“具体分配肯定要符合国家的政策,学校里有相应的政策”。
南昌另一高校负责公租房建设的学校后勤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学校一共承建了360套公租房,总面积21600平方米,每套60平方米,“这是学校根据 (江西)省教育厅允许建房的文件精神开建的,需要用学校自己的土地,自筹资金进行建设,保障房能获得国家的补贴,每套42000元左右。”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位于校内的公租房建成后,只限对校内老师进行销售,由于有补贴以及免缴土地金,每平方米的价格在2000元到2500元。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公租房租售并举工作,按照“先租后售、租售并举、自愿购买、有限产权、规范管理”的原则实行,其产权为有限产权,可以继承、抵押,不能出租、转让等。
对于上述现象,南昌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设置这么多条条框框,就是防止公租房在市场上流通。
陈国强认为,公租房面向高校等特定群体并不是事件的核心,核心是这些学校的老师是不是都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如果不具备,那么公租房的建设就违背了初衷,“地方政府既可以减少用地及建设保障房的资金,而一些机关单位承建保障房,也可以拿到国家的优惠补贴,降低建设成本,双方都有利。但往往忽视了最需要保障的一些群体”。
破局:减少土地财政依赖
南昌面临的现状是,国家给予保障的公租房,更多倾向了一些特定的人群,面向大众群体的房源还不能满足需求。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基建处一位负责人就告诉记者,他们学校前后两期公租房,共计1000多套,主要是解决一些中青年教师以及引进性人才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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