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3年,二审维持原判。10月31日,“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审判终结,但舆论的余波并未完全平息。坐拥北京44套房产、被冠名“房姐”的龚爱爱,其房产问题一直在公堂之外拨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两次审判后,人们对“房姐”案仍有一些疑问待解。
焦点一
房姐为何罪不涉房?
作为终审判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涉及“房姐”的44套房子。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调查此案的专案组。专案组表示,经过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
据了解,专案组通过调阅龚爱爱的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经济犯罪线索。
对于“房姐”龚爱爱房产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和法学专家。他们指出,任何指控均需建立在具体违法犯罪的事实和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只能掌握她违法的事实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没有查到她房产方面或经济方面的其他确凿的犯罪事实。因此就不能进行起诉。
针对龚爱爱在北京的多套房产问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认为,目前来看,龚爱爱的多套房产只是涉及限购。张平说,限购属于国家一项政策,如果房产数超出限购规定,可能在合同上是无效的,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不会涉及犯罪,除非你在买房过程中,有贪污、诈骗、挪用资金的行为,才会涉及犯罪。
另外,针对龚爱爱购房资金来源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说,购房资金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没有证据显示资金来源非法,任何人都无权过问别人的财产,这涉及公民的隐私权范畴。只要购房款目前没有查到涉及犯罪行为,龚爱爱在北京买多少套房子本身与案情无关。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