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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张新介绍,在自贸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一是在自贸区内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二是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在全国统一部署框架内,稳步推进;三是在自贸区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有序推进,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自贸区内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业务已经涉及部分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将继续全面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流程和手续。张新表示,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综合竞争力。
张新表示,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自贸区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在宏观审慎金融管理框架内,根据服务区内管理需要,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框架下统一推进。自贸区里的市场化是现有基础的深化利率市场化,国内目前仅对存款上限管制,改革对象是有空间的。我国货币、债券、外汇都实现市场化,贷款利率也已经放开,自贸区里的市场化是现有基础的深化。自贸区内的存量有限,改革空间可控。下一步将根据全国性部署,在自贸区内培育定价基准,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定价制度,构建多重风险防范体系。
资本市场
自贸区正筹建原油期货平台
据新华社电记者在昨天召开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情况说明会上获悉,中国证监会提出五条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资本市场建设,其中包括推进国际原油期货平台筹建工作、支持区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进行双向投资、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透露,证监会非常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中的资本市场建设,并提出了五条具体的支持意见:
第一,拟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区内筹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推进国际原油期货平台筹建工作。依托这个平台,全面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的期货交易,扩大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
第二,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照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第三,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第四,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
第五,支持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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