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群租”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8-30 10:20:00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群租及合租概念有明确的界定和说明,无锡新区房管局在执行过程中判断是否属于群租,主要参考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之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最简单的判断标准即承租者是否改变房屋结构,常见的形式是将客厅分隔为若干房间用于出租”。

合租是一种与群租相似的租赁方式,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家庭)租住于一套房屋内。而群租区别于合租的主要标准是群租改变了原房屋结构,如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三个房间分别有三个承租者居住,即使客厅还有第四个承租者居住,只要不采用物理设施对客厅进行分割形成密闭房间,也可以从宽认定为合租。如果对客厅或者房间进行了分割,则一般认定为群租。

二、无锡新区群租的现状及危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无锡新区”)是无锡市的产业高地和经济增长极,自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管辖面积从当时的5.45平方公里发展到目前的22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由5.25万人发展到2011年的32.28万人,另有外来人口约35万人。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聚集,造成了外来人口在短期内大量涌入,群租现象也形成了相当规模,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治理难题。

2012年初新区房管部门对新区33个商品房住宅小区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约1300余户房屋存在“群租”现象。而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发现,离工业园区较近的单个商品房小区(如第一国际、瑞城花园、东鼎家园、华夏太阳城等)高峰时期都有300余户存在群租现象。农居房小区的群租现象则更为严重,就笔者走访的江溪街道新丰苑二社区,2000余套房屋有近一半用于出租,而其中至少40%存在群租现象。据该社区负责人介绍,类似群租现象在江溪坊前片区、梅村片区的农居房小区极为普遍。

由于“群租”不仅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也远远超出了房屋的承载能力,存在多方面危害。

第一,影响生命安全。分隔墙所使用的材料多为可燃易燃性材料,且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易引发群死群伤事件。同时承租人安全意识淡薄,私接电、气现象严重,且屋内通风不畅,易造成火灾和燃气中毒。

第二,影响社会治安。群租屋内人员成分复杂,作息时间也不尽相同,偷盗案件频发。有些人员半夜回家声音嘈杂,不仅影响室友,也影响到邻居的休息,时有室友或邻里冲突的事件发生,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投诉也连续不断。

第三,影。向小区卫生。由于房屋设计时是按照一户设计,当人员过多时,容易造成卫生间的堵塞甚至污水外流。且承租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部分人员素质不高,垃圾随意堆放甚至“从天而降”,给小区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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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区“群租”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3-08-30 10:20:00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群租及合租概念有明确的界定和说明,无锡新区房管局在执行过程中判断是否属于群租,主要参考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之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最简单的判断标准即承租者是否改变房屋结构,常见的形式是将客厅分隔为若干房间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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