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被允许上市交易。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凡购买经适房满五年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经适房上市交易半年以来,对长沙二手房市场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对于市场的影响,还是取决于补交土地价款的标准。”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明宾说,从实际情况来看,经适房上市对于二手房市场的影响并不明显。中原(湖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三级市场区域经理宁丹则认为,经济适用住房进入二手房市场,对于有购房需求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个利好。
土地款补交分7个等级
购买南园小区那套10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有10年的黄焕,一直想要“挪腾”这套让她有些尴尬的房子。按照当时规定,她这套房子中只有40平方米属于经济适用住房,而另外65平方米则按照商品房价格购买——但在2007年10月长沙叫停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之后,拥有不完全产权的她无法将这套房子出售变现。
2012年12月,《办法》正式颁布,明确从2013年1月5日开始,长沙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经济适用住房均可上市交易。
目前长沙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有49个。在长沙公布的2013年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中,这49个小区,根据不同的位置,划分了7个等级,最高为Ⅰ级,即位置最好的一类地块,出让金标准为761元/平方米,最低的则为Ⅵ-2级,标准是257元/平方米。
根据《办法》规定,“应补交土地价款“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住宅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而土地级别,黄焕的南园小区房产属于Ⅲ级,2013年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为509元/平方米,由于其经济适用房产权面积为40平方米,按其1985年的供地时间计算,黄焕应缴的土地价款为:40平方米×509元/平方米×[(1985+70-2013)/70]“12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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