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多套房产者土地款需加额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办法》也对拥有商品房的经适房持有者进行了规定:如果拥有另外的商品房,那么经适房持有者在补交土地款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款的120%或者150%来缴纳。
按照《办法》规定,“2007年11月19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购买经适房,再行购买其他住房。这种情况,经适房可由政府按标准回购;也可由购房人在购买经适房满五年,取得经适房产权证或者符合经适房产权证办理条件,并且按规定标准的150%补交土地价款后上市交易或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而2007年11月19日之后购买经适房,由于赠予、法院判决、购房人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取得其他房产,导致无法办理经适房产权手续的,在其购买经适房满五年、符合经适房产权证办理的其他条件并且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标准的120%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上市交易或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记者观察对二手房市场影响不明显
经适房上市交易,对长沙二手房市场会否产生大的影响?业内持保留意见。
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明宾表示,,长沙早期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如芙蓉苑、德政园等,现在已经处于城市中心或城市新中心,地段和配套都相对成熟。如果土地价款补交标准较高,持有成本相较于交易成本更低,这也有可能会使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对于这一观点,业内不少人表示认同。在中原(湖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三级市场区域经理宁丹看来,经适房的房源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有交易想法并且满足交易条件的就更少了,因此对于市场的影响并不会非常明显。“当然,纯从供求关系来看,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进入市场肯定是个好事,因为市场上的房源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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