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土资源部官员:我国制订土地法时机已经成熟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25 09:53:00
重行政管理、轻民事权利,形象地说就是土地管理方式的“官本位”。现在改革发展最大障碍是产权特别是土地产权问题,这已经成为冲出改革深水区绕不过的顽固堡垒。制订土地法,能有效突破土地产权界限模糊、主体模糊、地位模糊“三个模糊”,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破题。由于现行土地管理法属于经济法范畴,主要服务于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使市场外不经济因素大量渗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房地产调控,长期存在短期措施多,改革政策少;行政措施多,法治规范少;监管措施多,经济办法少等,也同土地法缺位相关。在土地市场调控方面增加经济、科技和法律调控手段,突出市场配置、突出主体作用、突出法律规范,离不开土地法创造制度红利。
由于发展阶段特点,尽管规定了各种土地权利,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行政管理,而非保护私人产权。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加快土地等重点领域立法,已成当务之急。立法规划是国土资源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解决立法冲突和防止法律碎片化。当前要加紧制订国土资源立法规划,可以从低层级、小范围起步,同时加快推动立法部门启动和推进国土资源基本法立法进程,首先是将土地法纳入立法规划,全面推进立法前期工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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