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堵住漏洞……
虽然称作“新规”,征求意见稿中的许多规定——例如对“群租房”的禁令——曾有多项法规提及:
2011年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2009年,北京公安局等八部委发出联合通告,要求出租人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
这些禁令均未产生实际效益。禁不了出租人,换成禁止房屋经纪人,就会管用么?
胡景晖:
我们拥护管理政策出台,但建议管理政策一定要考虑市场现状,顺应市场需求。举个例子,如果单纯出台一个禁止群租房的政策,那么就算大中介不做了,你怎么去保证小中介、黑中介不去做?怎么保证房主自己装修,偷偷出租?由他们去群租,安全隐患会不会更大?
再比如房地产经纪人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有问题的房地产经纪人进入黑名单,所有企业都不雇佣。这个我们呼吁很多年了,始终没有任何推进。
一个市场的规范化,并不都是政府制定规范的问题,也需要行业自律、行业协会的管理。在这方面,行业协会的相关职能也没有起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政府应该有计划地、有目标地推出一套战略性措施,既留给企业生存的空间,又逐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发展。当一个行业进入市场化之后,自然就会有自我调节机制出现。
孙雷鸣(化名,西城区某小区居民,举报群租未果):
新规不新规的不要紧,能管得住是真的。就说这群租吧,我们小区就有,弄得楼道里脏乱差,晚上回来还特别晚,吵得你没法休息。我们报过警,没用啊,警察来了,一通批评教育,然后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人家也不能把他们轰走啊。违建倒可以强拆,这大活人你怎么办呢?
一来二去的,我们也就忍了。说句难听的,我们惹得起人家么?真要闹出麻烦,我们还得住,人家拍拍屁股搬家了,不值当的。
所以你问我新规旧规的,老百姓不关心这个,老百姓就关心有没有人管事。我们发现群租了,中介欺诈了,跟谁投诉管用?这个解决了,新规多一条少一条,真不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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